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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妇幼保健

第十二节 妇幼保健


    
  五十年代初,没有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新生儿疾病、儿童疾病、孕产妇疾病发病率较高。绥滨农场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达70%以上。群众中流传着“三天风、四天惊、七天不扔八天扔”。1959年,对女职工开始实行“三调三不调”,即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开展“五期”保护,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绝经期,规定具体保健内容。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妇幼保健工作被破坏,到七十年代才逐步恢复。兵团二师对已婚妇女妇科病进行了普查普治,并实行了新法接生。同时,由于加强了计划免疫,提高了幼儿的特异免疫力。各基层单位基本都有托儿所,对女职工继续实行了“三调三不调”与“五期”保护,有力地促进了妇幼保健。
  1983年开始,卫生处设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全局已建立8个妇幼保健站。专职妇幼保健人员11名,兼职30名。对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了专业训练,并进行了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对孕妇保健、儿童体检、重点疾病进行了查治,为儿童和孕妇建立健康卡或档案。1985年,全局新法接生率已达98%以上,住院分娩率在70%以上。通过普查,妇女宫颈糜烂患病率在14%左右,治愈率在60%以上。1985年,全局1岁以下婴儿死亡率32.7‰,其中新生儿死亡率仅为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