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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收入

第二节 经济收入


   
  建场初期,农场职工无固定工资,只是保证粮油供应,若遇收成不好,长年不发工资。
  1958年后实行低工资,月平均工资35—40元,全局职工年平均工资400—500元左右。少数人口多的家庭,人均月生活费只有5元左右,但因烧柴不花钱,蔬菜基本自给,同时搞点家庭副业,增加部分收入,能基本维持生活。可是逢年过节或遇特殊情况时,还需组织救济。
  “文革”中,由于“左”的思想指导,生产下降,同时对职工家庭副业限制过死,职工收入低于“文革”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党对农村的经济政策放宽,生产实行承包,加上几次工资调整,老职工子女逐渐就业,因而职工家庭收入增加较快。1979年职工平均工资达700多元,1985年达到885元,与1976年相比,增长60.8%。
  1985年管局对90户职工家庭抽样调查,人均年收入在200元以下的占25.6%;201—300元的占8.9%;301—400元的占18.9%;401—500元的占4.4%;501元以上的占42.2%。
  1985年家庭农场经营年收入超万元的达111个。
  职工收入增加后,银行储蓄猛增,1985年全局职工平均储蓄645.89元。普阳农场1976年末储蓄总额为46.7万元,1979年则达87.9万元,增长88%。到1984年则达372万元,与1976年相比,翻了8番,职工平均存款826元,每户存款1700多元,是全局储蓄最多的农场。
             宝泉岭垦区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