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李克度
四、李克度
李克度,黑龙江省双城县人。1923年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他因家境贫困只读了六年书,就缀学在家种田。1945年参加革命,194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拉林县民运工作队队长,岭南地区检查站站长、公安处股长、松江省公安厅科员。1951年4月受省公安厅的派遣到梧桐河农场任副场长,创办全省第一个劳改农场。当时条件艰苦,困难重重,住的是马架子,吃的是高梁米,犯人思想复杂,他满怀信心,经常用“劳改工作光荣,一能使罪犯不坐吃囚粮,改造成长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二能为国家创造财富,支援社会主义建设”等话教育干部。他兢兢业业,以身作则,团结干部、战士管教犯人,指挥垦荒生产。1952年10月,他主管经营管理和生产,认真学习和贯彻生产责任制,推广外地的农业生产经验,把各方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使农场建设有了很大发展。1951年到1955年,年年盈利,职工生活得到改善,特别是1953年,耕种2200多垧地,收获粮食370多万公斤,盈利31.8万多元。
1955年10月组织调他创建莲江口农场,任场党委书记。在创建莲江口农场时,他同干部、技术人员一起研究规划、勘察现场,眼熬红了,人累瘦了,但他一心扑在工作上,群众说:“有李书记掌舵指挥,我们干工作顺手”。1957年莲江口农场建设已初具规模,政治工作上也取得了突出成绩,省公安厅和合江劳改分局在该场召开政治工作现场会议,介绍了他们的经验。
1960年4月他调任合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61年受地委的委托到梧桐河农场蹲点搞调查研究,目睹农场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在贯彻执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上,存在不少问题。他决心改变亲手创建过的梧桐河农场面貌,因而于1963年11月受命重回梧桐河农场,任党委书记、政治委员。
为了贯彻“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他深入一分场,总结了生产队由落后转变为先进队的经验和唐赧南“五好之家”的先进典型,在全场推广,这些先进经验不但在场内宣传,而且还在合江劳改系统广泛推广。
李克度生活俭朴,不搞特殊化,平时总是以普通一兵的姿态出现在群众之中。他到生产队蹲点,同群众一起吃住,因而赢得了农场职工、家属的爱戴。职工、家属回忆说:“李克度同志是位好书记、好政委。”
在“文化大革命”批斗所谓“走资派”的高潮中,李克度不幸于1967年5月15日含冤辞世,终年53岁。
1978年5月,农场党委为李克度召开了隆重的平反昭雪大会,深切地悼念为创建农场做出贡献的好场长、好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