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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吴万福

十一、吴万福


    
  吴万福,河南省镇平县人,1919年11月出生,1937年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5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战士、机枪班长、司务长、司令部通讯员以及代理连长等职务。
  1950年后,吴万福担任鹤立河劳改农场一支队的教导员、生产科长,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党员,还曾荣获鹤岗市一等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利,粉碎“四人帮”后,重新担任领导工作。1981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