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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陈明

二、陈明


   
  陈明,原名陈芝祥,1917年2月出生于江西波阳。10岁时随伯父到北京,后到上海。在中学时就参加了党领导的中华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1935年参加抗日救国青年团,是上海中等学校学生救国联合会的核心领导成员之一。1936年夏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5月初到达延安,先后在抗大、马列学院学习。抗战开始后,先后任西北战地服务团宣传股长、陕甘宁边区留守兵团政治部宣传大队长、延安文化俱乐部副主任、业余剧团团长。建国后先后在中央文化部电影局任办公室副主任、剧本审查科科长、编剧。
  1958年,因“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案件的株连,陈明被错划为右派,开除党籍,撤销职务,下放到黑龙江省国营汤原农场劳动,担任生产队文化教员、统计。1961年摘掉“右派”帽子,1964年调到宝泉岭农场工会任夜校教员。“文化大革命”中,陈明被重新戴上“右派”帽子,管制劳动。1970年被“四人帮”关在北京秦城监狱,1975年无罪释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彻底平反改正,回到北京电影制片厂工作。1983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