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商业第一节 商店一、发展概况
1952年,绥滨县联社在农场老2队(现26队)成立商业点,负责全场商品供应,包括生产用的低值易耗品和生活用的油、盐、酱、醋等。当时只有两名营业员。在职工宿舍中间壁一屋,面积只有30平方米,包括营业室、仓库和宿舍。
1953年,在老场部(现24队)正式成立商店,商店占用面积100平方米。
1956年,场部搬迁近思屯.新建一栋土墙瓦盖的商店,面积180平方米,有营业员8—10名。同年成立分场,设两个分销店,一分场分销店(现24队)和二分场分销店(现9队)。1969年由于大批知识青年来场,人口急剧增加,农场规模迅速扩大,为满足连队生活需要,于1970年一1973年,在6、17、28、29等连队成立了分销店.这些分销店隶属总店领导,每个分销店配3—4人,负责3—4个连队的商品供应。并在团部新建大百货商店(现一百货),面积968平方米。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1975年开始,陆续在各连队成立代销店,总店投资,连队配一名代销员,业务、资金全部由总店统一管理,经营日用百货、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按投资额付给5%的代销费,截至1984年末,共建代销点29个,全场商业网点基本形成。1982年,农场实行承包责任制,代销店全部承包给个人,自己投资,代销费按总店规定办理。
1985年,全场有一个总店,所属场部第一百货商店、第二百货商店、生产资料商店、零售门市部、生产队5个分店,29个代销点。总店和门市部建筑面积2,750平方米。专职商业人员115人,占全场人口的0.6%。
二、经营情况
建场以来,商店规模不断扩大,销售额逐年增加,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多数年份都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利润指标和销售额,特别是1979、1980两年,资金周转次数最高达4—5次,年利润率在5%左右,商品销售额近400万元。但从此以后,由于农场集体、个体商业的兴起,农场外部商贩也不断增多,商店本身管理不善,吃大锅饭,本店的商品销售额逐年下降,由1980年的3,988,803,00元下降到1984年的2,539,154元。从1985年开始,商店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商品销售额有了回升。
1970一1985年商业历年经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