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商管理一、机构沿革
1979年以前,农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由当地政府管理。1979年12月,农场成立工商行政管理科,副科长王生凤。1983年7月,工商行政管理归行政办公室,1984年9月,设工商行政管理科、科长唐明永。
二、企业登记管理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农场工商行政管理科从1980年起对全场的工商企业进行了登记,到1985年底,全场登记发照的工商企业58户,其中,国营44户,集体14户,从业人员2,573人,注册资金2,313万元,年营业额2,867万元。其中工业企业16个,商业22个,运输业3个,建筑业3个,饮食业4个,服务行业4个,手工业3个,修理业3个。上述企业,在登记基础了进行经常性的监督管理,有效的维护了农场的经济秩序。
三、市场管理
过去农场是单一的国有经济,开放,搞活政策的实施,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流通渠道,场部中心街道两旁成了买卖的场所,为了加强对市场的管理,更好地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农场拨款1.6万元,修建26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在市场设了摊位,货架铁槽,货物寄存处,夏季有电泵冲洗市场,冬季还增设了防寒设备,设公平秤,告示牌,划行归市,定点经营,开展文明经商。1980年,农贸市场成交额只有1.4万元,1985年已达到50万元,增长36倍。
农贸市场历年成交额
单位:万元
1985年,农贸市场成交额相当于场部地区商品零售额的20%,特别是蔬菜、肉、蛋,鱼等产品的销售额已超过国营商业的80%,已成为场部地区副食品的主要来源。
四、个体工商户管理
农场原有个体工商户2个,一个是理发的王中相,一个是镶牙的那振国,1955年,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典型受批判,直到1983年,才有个体工商户33个,1984年5月,农场做出发展个体经济的规划,并根据上级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绥滨农场发展个体工商业若干规定》,到1985年5月,仅一年时间,个体工商发展到140户,1985年7月,成立了“绥滨农场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5年底,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160户,是1980年的26倍,从业人数266人,占全场人口1.3%,拥有资金81万元,全年营业额 256万元,占总场总收入的5%。
个体工商业户发展统计表
单位:户
五、物价管理 1979年以前,农场的物价管理由当地政府负责,农场于1980年3月,成立物价委员会。1984年9月,专设物价科,科长唐明永。主要工作是:制定产品价格,调整商品价格,制定非商品收费(经营性、事业性、行政性),制定农贸市场最高限价等。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物价管理条例》规定,物价管理范围是各有价企业和收费单位,农场从1980—1985年,有价企业和各种收费单位共有49个。其中,国营35个,集体企业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