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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集体经济

第三节 集体经济


1966年春天,广大家属强烈要求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当年3月,农场场部地区组建了农副队,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家属达300多人,按日薪日记的形式支付工资。
  1969年,九团党委决定把场直地区的家属集中起来组成家属大队,成立家属委员会,参加大队的家属共500多人,后因工资低(每日0.30元)退出200多人。成立大田分队、维修队、还经营菜地,被服、酱油、白酒、豆腐、粉条、红砖(方窑)等项目。有一台“三条腿”手扶拖拉机,4台牛车。剩余的家属劳力做临时工,每日工资收入1.25元。年末分配1.75—2.05元/日。
  1977年春,家属大队解散,1978年春,又恢复了家属大队,负责人戈长华、刘庭玉、石桂清、于凤芹。1979年,吸收了一批家属,1983年“临改临”90多人,家属大队还剩180人左右。
  为安排家属剩余劳动力:1979年成立一个小馆,1980年成立冰棍厂,年产红砖300万块的转盘窑于1983年投产。1984年成立商店和招待所。并购置2台东方红一75链式拖拉机,1台东方红一55轮式拖拉机,l台汽车,1台小四轮。除经营以上项目外,还分离出70多人种1垧/人地。解决了276人的就业问题。1982年底,年产值达26.7万元。1985年家属集体工人172人,总产值28万元,盈利10万元,人均分配625元。
  1982年,成立了集体所有制的联合厂,安排待业青年202人,兴办饮食店、美术社、青年商店、苫布车间、五金店、电机修理车间、银耳车间、并购置2台解放牌汽车。
  1983年,就业人数124人,经营项目有:除上年项目外,还增加了机械加工车间、制钉车间、木工车间、和一台小四轮搞运输。当年盈利9,100元。
  1984年,就业人数96人,经营项目有:除上年经营项目外,又增加了日杂商店、豆腐房。当年盈利5,557元。这年,银耳车间亏损近4万元,被撤掉。从1984年开始,农场开始批准合同工,联合厂的一些工人被调到全民企业工作,其中,1984年批转合同工24人,1985年,批转合同工29人。
  1985年,就业人数94人。经营项目增加了药店、书店、粉碎车间、手套车间。盈利15,107.53元。
  附:集体企业经营情况
                 集体企业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