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与财务管理
第二节 计划与财务管理
计划管理
农场的计划管理始于50年代中期,计划种类有:长远计划、年度计划、阶段作业计划、班组定额核算分析等。“文革”期间;生产管理不提计划,推着干,打乱仗。从1977年后,扭转了无政府状态,切实恢复和加强了计划管理工作。每年都要制定生产建设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生产财务计划。
1983年后,年初制定全场的生产建设计划?物资需用计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生产财务计划等。家庭农(牧)场在年初要编制上报生产财务计划、物资需用计划、生产措施计划、贷款和归还计划等。
财务管理
60年代,农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
70年代初期至30年代初期,农场仍然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由场统管财权,组织领导全场的财务会计工作,全面管理财务收支,安排各项资金,计算全场产品成本和盈亏,对国家和上级缴款和接受拨款,统一对外进行采购、销售的结算业务,办理与银行的存、贷款业务。
生产队是基层核算单位,实行考勤制度,计算、考核本单位产品成本,计算盈亏,生产队只有生产产品权,没有产品处理权,除了职工自给性生产的蔬菜、肉、蛋按规定标准供应本队职工外,其余产品一律上交国家,不经农场批准,不准对外采购,农场对生产队(工厂)实行备用金报审制度。
1982年以来,兴办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制度。
1.农场财务管理权归农场。
2.农场经营管理委员会下设各职能部门,为场长负责管理好财务工作。
3.实行农场、生产队(工厂)、家庭农场或车间班组的三级核算制,三级各自计算产品成本费用和盈亏。
4.计财科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场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对农场场长负责。
5.生产队设会计核算中心,按上级有关财务规章,管好用好本单位资金,努力完成场下达的生产财务指标,计算产品成本费用和盈亏。为家庭农(牧)场核算服务。
6.各家庭农(牧)场和车间、班组有兼职核算员,负责记好收支流水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