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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职工升级

第三节 职工升级


196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农场给80%的职工升了级。
  1973年,根据1971年国务院国发(71)90号和1973年国家计委、农林部(73)农林垦字第32号文件规定,调整工资人数为2,085人。
  1977年,农场列入40%调资范围有2,365人,调资人数946人。对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4,088人和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736人普遍调高一级。1977年调资数为5,770人。
  1978年,根据国家劳动总局(78)劳薪字79号文件精神和总局会议精神,给2%的职工升级。全场给186名职工升了级。
  1979年,根据国发(1979)25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职工升级的几项具体规定,又给3,074名职工升了级。
  198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给中小学教师和中级卫生技术人员调资的144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给624人调了资,其中有33人升了二级。
  1983年,农场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65号文件规定和劳人薪(1983)365号文件,对全场5,846名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普遍调整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