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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水旱灾害

第二节 水旱灾害


水旱灾害是威胁农场农业生产的主要自然灾害。
  一、水灾
  据记载,本地区历史大水年:松花江有1928、1932、1956、 1960、1981、1985年。黑龙江有1932、1958、1984诸年。松花江 1960年洪水、超过历史记载最大洪水水位。1932年,黑、松两江在萝北,绥滨、二九○,绥东境内汇合,大部分地区都淹没在洪水中。
  1956年,松花江洪水在凤山屯东,老牛圈处决口,破堤泛滥,历时六昼夜,水量达二亿立方米,加之降水径流,致使绥滨农场大部分耕地被水淹没,受灾面积达7.5万亩,一分场就达2.7万亩,其中绝产1.5万亩,减产40%1.2万亩,总损失达80万元,场内外交通中断一个多月,造成蜿蜒河上游地区常年积水,1960年,5~6月连续降雨58天,降水量达256.9毫米,未能播上种子的面积达12万亩,8-9月份又连续降雨370.2毫米,1960年,已播耕地受淹4.8万亩,占播种面积的25.5%。
  1973年、1981年、1983年又发生三次大涝灾。1973年,全年降雨701.7毫米,受涝面积13万亩,8万亩耕地未播上种,绝产面积达 2万亩,小麦播期推迟20多天。1981年降雨682.4毫米,而且集中在7~8月份,致使受涝面积达42万亩。1983年降雨691毫米,受涝面积 36万亩,5万亩耕地未播上种,绝产面积3万亩,损失200多万元。
  二、旱灾
  据查,本地区旱灾也较多,1954年为大早年,自5月26日始,至7月25日止,长达64天无雨。老乡反映,汽车可在蜿蜒河槽中通行,并在河槽中种庄稼。1952年,1957年也有旱情出现。1977年—1980年连续4年大旱,农作物100%遭受旱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