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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客运与水运经营

第三节 客运与水运经营


一、客运
  1957年以前农场没有客运经营。1958年汽车队用1台日产旧通河货车改装1台有17个座位的小客车,为场内服务用车。
  1959年,客运开始。路线是从场部经绥滨县致富锦县。路经8个小站点。全程53公里。夏季从场部至绥滨县,全程35公里。每天往返一次。至1961年11月,因车辆损坏无件修复,客运工作中断。
  1968年运输连用1台解放牌货车改装1台客车(33个座位),年底开始客运。路线是:团部经30个站点至鹤岗。每天往返一个班次。 客运里程300多公里。l969年二师运输连为九团增加1台客车,每天发车两个班次。
  1976年师部拨给九团1台解放—660大客车。路线是:团部至鹤岗,每天一个班次。另一次沿一号公路至38连。每天往返两趟。两台车年均盈利近万元。
  1984年新进1台大客车,报停土台原改装的旧客车。
  1985年新进1台东风—610大客车,农场客运已与鹤岗市公路客运站联营运输。每台客车年均盈利5,000元。场建立了公路客运站和,旅客候车室,专配站长、乘务员、站务员、售票员。建立了客运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水运
  农场自1957年开始水上运输。当年从绥滨粮库买1艘小汽船,主要任务是运送农业生产资料等物资。船员6人,年运量300吨。
  1958年用木材与富锦县富强鱼场换1艘拖轮,拖拉两艘驳船,载运量70吨。船员增至8人。负责从佳木斯市向农场运送原煤、化肥等物资,年运量增加到1,600吨。
  1959年农场在佳木斯市制造了一艘80吨自动驳,航运路线从松花江流域扩大到黑龙江流域。在黑龙江主要运送放排木材。船员增加到14人。全年航运13个航次,年运量达45,000多吨。
  1964年调整了人员,船员16人。将1艘汽船卖给了伊春市。
  1971年九团在哈尔滨江北造船厂代制了一艘300吨自动驳船,船员12人。全年在松花江、黑龙江运行23航次。年拉运量1万余吨。
  1976年将原“绥农l号”汽船卖给绥滨县航运社,只留1艘“202”号300吨自动驳船。1979年该船归绥滨办事处管理。
  1980年组建船队,农场总局给农场拨调两艘挖泥船、1艘油船和1艘锚艇。船队单独成立核算单位,领导班子5人,职工87人。船队设在松花江傲来河上游。主要生产任务是在垦区内部进行河道疏通挖泥工程。该船队在三江的别拉洪河长期作业,年盈利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