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交通事故与安全管理
第六节 交通事故与安全管理
随着运输事业的不断发展、车辆的日益增加,交通事故也不断发生,从1955—1985年全场共发生过17起重大交通死亡事故。
1959年,场汽车队驾驶员黄在河,驾驶解放牌货车,在去绥滨县运货途中,由于麻痹大意,违章行驶,不慎将绥滨县一名7岁小女孩压死。
1960年10月,场汽车队驾驶员侯培高驾驶解放牌货车,去佳木斯拉货,当车行驶到市区时,因车速较快,采取措施不当,将一名工人撞伤致死。
1960年12月隋振生,驾驶吉尔货车,去福利屯执行任务,行驶致富锦县花马镇时,由于采取措施不当,不慎将双鸭山市一名采购员压死。
1960年12月,场汽车队技术员陈学文,驾驶依发货车由北江返场途中,因超速行驶,将本队乘坐车上的一职工甩掉车下致死。
1962年11月,场汽车队驾驶员王军顺驾驶吉尔货车。去福兴屯拉货,当汽车行驶至福兴屯时,由于违章行驶,车速较快,不慎将集贤县一名工人压死。
1974年9月,场汽车队驾驶员陆广生,驾驶解放牌货车,夜间去绥滨出粮,行至永昌桥时,因车速快,与对方会车时,瞭望不够,与前方车相撞,将本队正在前车下修车的驾驶员徐永奎压伤致死。
1975年11月,场汽车队学员宋世恒驾驶解放牌大货车去绥滨送粮途中,行至永祥村时,由于驾驶判断失误,侥幸麻痹通过,不慎将一横过马路的女孩压死。
1976年10月,场汽车队实习驾驶员阮奎新,驾驶解放牌大货车,从绥滨拉砖返场途中,由于违章驾驶,将车翻入永祥桥下,造成一人死亡。
1975年12月,场汽车队驾驶员何为民,驾驶解放牌货车,由鹤岗返场途中,行至青年农场场部时,因车速快,采取措施不当,将青年农场一名横穿马路的学生撞死。
1977年11月,场汽车队驾驶员刘德厚,驾驶解放牌货车;在去绥滨出粮途中,行驶至北山粮库门前,由于会车瞭望不够,车速较快,将一名从车后横穿公路的妇女压死。
1979年9月13日,场汽车队驾驶员姚顺,驾驶解放大挂车,由鹤岗返场途中,行驶于哈萝公路名山农场8队时,由于车速快,采取措施不当,将名山农场8队1名工人撞伤致死。
1979年10月30日,场汽车队驾驶员杨军,驾驶解放牌货车,去绥滨途中,行至场绥公路两公里外,视线不好,车速较快,将本场35队书记撞伤致死。
1980年9月4日,场机务科驾驶员王成贵,驾驶“英吉普”小客车,从佳市返场行至哈萝公路尚志南2公里处,因雨天超速行驶,违章驾驶,与对面驶来的吉尔—130大货车相撞:驾驶员王成贵当即死亡。重伤1人,伤2人。
1980年12月30日,场机关小车班驾驶员谭行距,去佳市执行任务,行至梧桐河农场南一公里的大桥时,由于道路不熟,车速快,将驾驶的北京212吉普车翻入桥下,造成一人重伤,一人死亡。
1981年5月21日,场38队的胶轮车驾驶员赵永庆,驾驶铁牛— 55去田间送农药水途中,由于客货混装,驾驶操作违章,将拖车翻立,当场砸死一名女职工。
1981年8月4日,场汽车队驾驶员张国峰,驾驶解放牌货车,从连队返场行至车队门前十字路口时,由于车速快,驾驶员瞭望不够,将一名横穿公路的儿童撞死。
1983年12月23日,场汽车队驾驶员蔡秀和驾驶解放大货车,去富锦县出豆饼途中,由于瞭望不够,与富锦县白酒厂东风—140大货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
1984年7月29日,场酒厂驾驶员边成,驾驶解放货车,行驶于场区南一路第一个十字路口时,由于车速快,采取措施不当,将一名来场探亲青年压伤致死。
农场的交通安全工作1982年以前由汽车队直接管理。随着运输车辆的大量增加,交通事故也相应增多,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党委重视。场在1982年专设了交通科,主要负责对全场机动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车辆的落户车检,协助县交通监理部门对驾驶员进行业务考核,实施全场的道路规划及管理。
1980年以前,有关交通安全和驾驶员安全教育,下发过具体规定,近年来,由于驾驶队伍的不断扩大,场交通科配合县交通监理站,每年对全场驾驶员进行一次审验工作,两次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通过办短训班学习交通法规,分析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驶教育,考核合格后,才允许从事驾驶工作。不经学习考核的驾驶员,不准再驾驶车辆。驾驶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安全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思想,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1985年,场转发了交通科《关于机动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定》文件,制定了37条管理办法,近年来运输战线出现了许多安全行车标兵,安全行车50万公里以上的标兵9名,安全行车30万公里以上的标兵17名,为运输队伍树立了学习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