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干部工作1948年—1951年,农场干部来源于绥滨县和富锦县,干部的任免和管理统一由绥滨县负责。
1952年,农场归松江省直接领导,场设人事科,干部和工人由人事科统一管理。干部任免由富锦县负责,报省农垦厅批准下文和备案。
1958年863名转业官兵来场,其中,排以上军官8人,为农场补充了大量的干部后备军。
1958年—1959年从转业官兵中提拔的干部有100多名。从1958年底开始,在积极选拔干部的同时,注意干部的培训工作,以在职培训和离职培训为主,重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其中,有的被选送到农垦干校和地方党校学习,还选送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干部到八一农大深造学习。
1963年,按照农垦部的指示精神,农场调给地方87名干部。其中,调同江县10多人,调绥滨县10多人,还有一些干部调到甘肃、河北和本人原籍。
1966年,中共中央下发了“5.16”通知,年底“文革”的浊浪已开始波及农场,大多数的干部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许多干部被指责、批斗、审查和下放劳动。
1968年底至1969年初,组建九团。股长以上干部绝大部分由现役军官担任,选用了203名原绥滨农场干部担任副股级以下干部,并抽调13名原农场干部组成开荒建点工作组,下放67名原农场干部到基层劳动。从兵团战士职工中培养任用了248名干部,配齐了各级领导班子,连队班子一般配5—6人,包括连长、指导员、机务副连长、农业副连长、后勤副连长、副指导员等。对排以上干部集训了三次,以会代训干部15次。
1975年以前,大批城市知识青年到农场。为干部队伍准备了较雄厚的后备力量。
九团党委按上级“注重从知识青年和妇女中提拔干部”的要求,从知识青年中提拔了大批干部。
1977年,农场干部队伍动荡较大,原农场的老干部多数年龄较大,体弱多病。出现干部缺乏状况,不但党员发展慢,干部选拔也难。该提的已经提了,没提的又提不起来,有的提起采又走了,青年不安心,针对这些情况,场党委注重抓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加强了干部的培训。1977年初,场党委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按上级指示精神,在农场全面地进行了一次干部审查和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对“文革”中受到不同形式触及的干部档案331份和事件进行了审查。查后改定为一般历史问题的25人,其他历史问题的14人,属于社会关系家庭出身问题的18人,定为无问题的274人。审查后,从“文革”前338名干部当中,提拔了74人,重用了214人,低用了7人,其他43人因有病修养和其他错误,以及工作能力低等原因而未录用。
1979年,对全场的“冤、假、错”案又进行了一次复查。对“文革”中被错纠错斗的同志给予平反和恢复名誉。其中,场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41人,,对因家庭出身或社会关系有政治问题牵连受到批判的59名同志做了结论并给予平反,对扣上各种帽子的29人给予恢复名誉;对因说错话、写错字的66名被批斗的人给予平反;对27人的“冤,假、错”案601份材料,共4,222页,全部从档案中抽出销毁;对11人的31份失真材料,共118页,全部从本人档案中抽出销毁。
1979年,组织部对全场32个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和调整,调动了80多名干部的工作,选拔了44人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其中青年32人。
1979年,党委组织部,对全场948名“以工代干”人员进行了全面的考查,摸底,审查,报请合江行政公署人事局批准,有391名转为国家正式干部,通过这次转干,全场干部平均年龄由45岁下降到40岁,整顿和加强了干部队伍。
从1980年起,建立并坚持了干部的实际考核制度。考核的标准和内容是: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各类干部胜任现职所应具备的条件,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实际考核。同时,又建立健全了二、三梯队后备干部的培养制度。
1981年,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场选拔了一批中、青年干部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
1983、1984年,场根据干部任用“坚持领导安排与群众意见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了民主选举,领导选聘,上级审批的任免制度。
1984年8月22日,场党委为了明确全场各级干部管理的权限,加强各级干部的管理,做出了《关于干部管理的几项规定》。
1984年下半年,组织部对全场的“以工代干”人员进行了全面审核,报请总局批准297人转为国家正式干部。同年12月又批准了教育行业的125名“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国家正式干部。
1980~1985年干部培训具体情况是,培训半年以上的人数是:1980年95人,1981年122人,1982年60人,1983年29人,1984年135人,1985年165人;能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是:1980年55人,1981年10人,1982年33人,1983年20人,1984年130人,1985年138人。
附:历年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历年干部基本情况表
历年干部基本素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