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立案查处1982年2月,为贯彻中央17号文件和《紧急通知》精神,在农场党委的领导下,以纪委为主,计财、公安配合参加,成立了打击经济领域里犯罪活动办事机构。共立案12起,涉及金额40,092.20元,涉及党员7人,干部5人,给予,处分3人,退赔非法所得款物1,900.90元。随着工作重点的转移,纪委从1979年到1982年4年里,共查处案件44起。其中,经济问题33起,占总数的70%,1982年财务大检查,查出1980年以来违纤案例1,289起,金额达260,089元。1983年5月,成立了“清三风”领导小组。查处了从1980年至1983年违纪案例。如有一公安民警借工作之便为亲属改动户口顶替接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不符合文件规定调入医务工作人员17人,已清退;并对在升学考试中,为亲友的子女提高分数的教师,给予党内警告和严重份,对其学生给予清退;查处25队领导班子,擅自改动建房计划,由5户改为3户,对主要负责人给予全场通报批评,对私人侵吞公物,也作了适当处理;查出电业所擅自决定用电费顶招待费,少收和免收电费;1983年5月至10月,清查了粮食,基建部门,经过44天的工作,对全场63个单位进行普查,查出29个单位有541人冒领粮油,这29个单位用虚报人数,提高标准,活人吃死人粮等办法,共计冒领白面276,144斤,豆油5,832斤3木材厂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与外单位少数人,互相利用,损公肥私,金额达1,864.06元,对单位行政领导给予免职;1985年下半年,清理私人倒卖汽车73台次;公安分局局长王秋生和两名干警在32队养鱼池打野鸭子时,将承包户孙振江之妻那秀茹打死,根据调查情况和有关政策,撤销王秋生党支部书记,建议行政撤销公安局长职务,其他两名干警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1984年1月,纪委接连收到两封绥滨办事处的上告信,反映党支部书记舒光炬有流氓强奸行为,经查属实,给予开除党籍,追求其刑事责任。
党员受处分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