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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治安工作

第三节 治安工作


从建场初期至1979年以前,农场的体制多变,各个阶段的治安管理,主要是保护农场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理治安案件,做好户口管理。
  1979年底至1980年初,重新组建公安分局,公安工作逐步走向正规。
  一、发挥基层治保会作用,分析农场治安状况
  全面实行综合治理工作,摆正打击处罚与预防犯罪的关系。下发了228份有关各项责任制文件。到1985年底,全场共有治调组织64个,总人数308人。基本形成了一个基层治安网。“严打”中,充分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各类犯罪,由于宣传得力,群众向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大大提高,纷纷向治保会揭发检举。
  二、抓了失足青少年挽救教育工作
  1979~1982年,根据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多的特点,从1982年开始,重视抓了这方面的工作。1983年列有帮教对象48名,成立了有场领导、机关干部、公安干警,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以及家长等参加的帮教组织46个。参加帮教人98名,经考核46名帮教对象,除两名表现较差和两名重新犯罪外,有42名基本上停止了犯罪,有的成了生产能手和六好职工,有的入了团。
  1984年,共落实帮教对象29名,成立帮教小组29个,参加帮教人86名,年底考核,有26名基本改好或停止了犯罪。
  1985年,共落实帮教对象10名,成立帮教小组10个,参加帮教人34名,年底考核有8名停止了犯罪。
  1982~1985年,共帮教98人,有88名好转或停止犯罪,改好率占帮教对象的86%。
  三、做好户口管理
  农场建场初期有20户,88人。至1985年底发展为4,759户,19,741人。在户口管理上,除每年的“四项”变动外,农场有一次较大的变更,即:1966年至1975年,部分城市知识青年陆续来场。 1979年底,大批知青返城,为了加强户口管理工作,分局下设5个派出所。加强了户口管理,摸清了本片的人口情况,有力的配合了户口管理工作。
  附:绥滨农场1949~1985年人口四项变动情况
            绥滨农场1949~1985年人口四项变动情况


续表



  四、搞好自行车管理
  1980年以前,农场没有自行车管理机构,由保卫部门负责。
  1981年,分局下设了自行车管理所,设2人,负责对全场自行车打号,年检,发证工作。截止1985年底全场共有自行车5,623台。1980~1985年底,共丢失自行车85台,查找回54台。
  五、拘留所
  1982年以前,分局没有专门看押人犯场所,1982年,农场公安分局成立了行政拘留所,配所长1人,看守员4人。
  1983年8月,“严打”斗争开始,原有的看押号舍和安全设施远不适应看押要求,扩建100平方米的监舍,改建了原来的旧监舍,并修建了220米长的围墙。
  1982~1985年底,共看押各类人犯252名,代押人犯2名。
  六、消防工作
  1979年以前,农场没有专职消防队,曾发生两次较大火灾,为确保农场财产安全,1980年初,成立了专业消防队,现有消防队员11人,消防车2台及一些常用的灭火器材。组建以来至1985年底,共扑救火灾火险140起,折合人民币近200万元,灭火成功率达85%以上。同时在场直各单位组成了400人的义务消防组织,并配有灭火器材,使消防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