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边防工作
第四节 边防工作
1979年以前,边防管理工作由绥滨县边防科负责。1980年以后,公安分局下设了边防股,对边境一线按正规化要求进行从严管理,农场辖区边境线长13.5公里,与苏联仅半江之隔,界江大小岛屿5个,作业渔点7个,各种捕鱼船只24条,作业人员43人,距边境5公里以内的生产队7个,有4条通往边境前沿的道路。
1985年春,3队渔点在一次作业中,在我水面区域内发现一具苏联女孩尸体,及时打捞后报告分局,并对尸体采取了保护措施,后通过边防五团会晤,苏方将尸体运回,苏方较满意。在边防工作中,由于措施得力,宣传及时,制度严密,边民的警惕性不断加强,促进和提高了分局的边防工作水平,没发生涉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