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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居住

第四节 居住


建场初期,为了扎根落脚,防寒越冬,遮风避雨,农场干部职工因陋就简,就地取材,挖地抢子,搭马架子,盖草窝棚。室内只有简单锅灶、土炕。集体宿舍上下铺,住房简陋原始,阴暗潮湿,低矮拥挤,场长办公室也是马架子。
  1953年,场部迁至现24队,住房条件有所改善,家属房为土草房,墙是泥插墙、土坯墙、拉辫墙、房盖苫草,室内是土炕、土坯锅台、纸糊墙、土地面,房屋粗糙狭窄,老少同室住宿不便,火炉取暖。由于有些住房质量差,年久失修,冬不防寒,夏不遮雨,破烂不堪。当时形容这种住房是:“罗勾腰,拄拐棍儿,披头散发流眼泪儿”。
  1956年,场部迁往近思屯附近,房屋条件进一步改善,房屋结构有砖瓦结构和“穿鞋戴帽”两种,但多数仍为土草房,所谓穿靴戴帽房,即窗台下为砖墙,窗台上为土坯墙,房盖为瓦盖,室内为粉刷墙,砖锅台,土地面,老少分间,称“老少屋”每幢6户,火墙取暖。
  1958年,800多名转业官兵来场,多数带家属,住房极缺,为解决他们住房困难,场部地区一原来就很狭窄的住房室内改建,在炕上用箱子,板子简单隔开,有的一栋房子住8家,极不方便,这种住房被称为“八家子”。
  1964年,为解决住房困难和基本建设投资不足的矛盾,在总局党委和场党委的支持下,盖了一批“自建公助”房,土草结构,单门独户。
  1970年以后,住房有了较大的发展,九团盖了大转盘窑,建了砖瓦厂,除建筑大量生产用房,集体宿舍、大食堂外(为解决知识青年的安置)。还建筑大量砖瓦结构家属房,每幢4—6户,建筑面积198平方米和216平方米。室内设计分老少屋、青年房、单屋拐子炕等,室内为白粉墙、火炕、砖地面、砖锅台、火墙取暖。由于新婚城市青年的影响,室内设计改变了大通炕的习惯设计,出现了“半截炕”和假床头等。取暖设备大兴“土暖气”。九团时期?场部地区盖了一批“军官房”,每幢4—5户,每户70多平方米,三屋一厨,室内设走廊,小仓库、铁管井等,取暖为火墙,后改为土暖气,地面铺地板,锅台为水泥面,副团级干部可住此房。
  进入80年代,房屋面积和室内设计又有所发展,出现了“大五户”、“小五户”,1984年,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盖了两幢“科技房”,两户一幢,每户60多平方米,并从这年开始,由于房屋变价出售个人,个人可以有房产权,有些缺房干部和工人,由农场贷款或自筹资金自己盖房,单门独户,砖瓦结构,一般为70—90平方米,室内设计也越来越考究,地面由砖地面改为水泥地面、地板、水磨石、地板块等。墙壁由白粉墙发展到油漆墙,墙壁纸等。
  住房的附属建设,80年代前,有土菜窖,土仓房,板皮厕所,土鸡架,木棚栏猪圈,80年代后逐步改为永久菜窖,砖瓦仓房,砖围墙,砖鸡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