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家俱
第五节 家俱
50年代,住房简陋,家具简单,多数家庭用自制木箱或包装箱,表面糊花纸,装些衣服。吃饭有小炕桌,小板凳,简单厨具,存放碗筷,有块面板,一付水桶,一条扁担,室内一般挂块镜子,下面横块长板,用布遮住,板子下面放些杂物,上面摆个小闹钟、牙具等。少数家庭有帆布箱和牛皮箱。
60年代中,多数家庭开始添置“对箱”,即两个油漆木箱,木料多为“黄菠萝”或“水曲柳”,漆成橙红色或橘黄色:并逐步购买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即所谓“四大件”。
70年代中期,由于城市知识青年结婚的影响,部分家庭开始购置大立柜、五斗橱、酒柜写字台、床头柜、折叠地桌(靠边站)、折叠椅、双人床等城市化家具,少数家庭做炕琴。
80年代,部分家庭开始购置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等新三大件,1983年以后,少数家庭购置嘉陵轻骑,摩托车、电风扇,极个别家庭有电冰箱,家具时兴组合柜,梳妆台等。1984年由于农场变价出售住房和农机具,部分家庭购置汽车、拖拉机、康拜因、小四轮拖拉机、牛马车、农具等生产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