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婚姻
第二节 婚姻
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农场青年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加上当时艰苦朴素的社会风气,以及传统习惯的影响,男女青年一般不采取公开谈情说爱的恋爱方式,多数通过领导和亲友介绍对象的方式,互相了解对方的家庭、工作、身体、人品等情况,或是在共同的工作和劳动中互相认识,再通过介绍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和询问对方意见,双方同意后就订婚,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和考验,没什么大问题就履行结婚登记手续,方便时照个结婚像,多数因条件不方便不照结婚相。结婚仪式非常简朴,花百十元钱买些喜糖、喜烟、茶叶、水果等,用个把小时举行结婚典礼,由领导、介绍人、亲戚、朋友主婚和证婚,在典礼上宣读结婚证书,新郎新娘介绍恋爱经过,向毛主席像、父母亲主婚人、证婚人、来宾敬礼,新郎新娘互相敬礼,唱歌,代表讲话,来宾欢笑逗乐,亲朋好友送些简单礼物,吃糖、吸烟、喝茶、祝贺一番婚礼就宣告结束,把新婚夫妇行李搬到一起,新的小家庭就此建立。休婚假三天,照常上班工作,不影响生产劳动,不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娃娃亲”、包办婚姻也有存在,但极少。
70年代,由于大批城市知识青年来农场,他们在农场不断成长,年龄不断增大,当时国家号召知识青年要做“扎根派”,各城市知识青年在工作和劳动中互相了解,共同的命运和理想使他们结成友谊,产生爱情,结成夫妻,建立小家庭。其中有来自同一城市的,也有来自不同城市的,还有城市青年和本地青年自由恋爱,一部分在农场结了婚,安了家。他们思想比较解放,公开谈情说爱,互相倾诉思想、志趣、爱好等,探讨对人生的看法,结婚一般采取“旅行结婚”的方式,一部分城市和本地青年结婚的,采取先举行结婚典礼再去旅行的方式。对家庭的安排也比过去讲究,但由于条件限制,还是比较简朴的。后来,由于城市青年大量返城,这些小家庭夫妻双方多数通过“接班”等多种渠道返回城市少数和本地结婚的做了“扎根派”;还有些青年夫妇多年两地生活,个别青年夫妻感情破裂,造成痛苦和悲剧。
70年代后期,社会上请客送礼,大操大办之风也刮到农场。部分青年和家庭,爱情讲地位、金钱、家具、住房,讲多少件,多少条腿等,结婚讲排场,男女双方订婚后,男方家长先要摆几桌酒席,“会亲家”,筹备住房和时兴家具等,结婚典礼大操大办,大摆酒席少者十几桌,多者几十桌,费用都在千元以上。有些儿子多,底子薄,收入少的老人为此发愁,造成部分家庭严重的经济负担,也影响一些工资低、家庭条件差的青年的婚姻,造成痛苦。同时,出席婚礼的亲朋都要随礼带钱,最少5元,一般10—20元,多者几十元至百元;有些家庭一个月随礼4—5处,造成一时经济紧张,弄得左右为难。
为刹住这股风,农场党委、纪委、宣传部门采取一些措施,宣传婚事新办,规定结婚只能办多少桌等,对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
进入80年代,由于人们思想解放,生活水平的提高,结婚讲排场有所抬头,但也有部分青年新事新办,不追求排场有的青年结婚喜欢到城市去照结婚照,男穿西服女披纱,胸前戴着大红花,彩色加放大,婚礼鞭炮齐鸣,收录机播放轻音乐,现代流行歌曲,舞曲等,个别的还举行小型舞会,婚后一般都争取旅游一次,到城市或优美的风景区渡蜜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