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沿革
第二节 沿革
第二节 沿 革
绥滨农场始建于1948年2月,属绥滨县县办农场。1948年9月归属富锦县第六农场。1951年9月,由松江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松江省绥滨机械农场,隶属黑龙江省农业厅领导。1955年7月归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1958年4月27日绥滨农场归属合江农垦局管理。1963年1月东北农垦总局成立,绥滨农场归属东北农垦总局领导。1968年6月18日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组建,1969年1月绥滨农场组建成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二师九团。1976年6月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宝泉岭管理局领导,命名松江农场。1978年10月恢复原名绥滨农场。
1985年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建立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机制;1995年 5月18日,按照《公司法》成立了农垦绥滨农工商实业总公司,同时成立了农垦绥滨社区管理委员会,将具有政府职能的部门划为社区管理委员会,界定了公司(农场)与社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实行了企业内部政企分开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