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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驻场机构

第六节 驻场机构



                   第六节 驻场机构
  一、中国农业银行宝泉岭支行绥滨办事处
  (一)概 况
  1996年至2005年农行绥滨办事处隶属省农业银行、农垦直属分行、宝泉岭支行。主任姜庆元,副主任胡键铭,坐班主任朱玉萍,工作人员22人。
  十年来,随着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宝泉岭农行绥滨办事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努力增加存款总量,优化贷款投向,使经营水平和整体竞争实力有了显著提高。
  (二)组织资金
  组织资金是实现银行经营效益的关键,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也是农行在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中取胜的法宝。几年来,员工牢固树立“存款立行、存款兴行”的观念,采取多种途径为客户营造方便条件,加大资金组织力度。2005年末储蓄存款余额10 052万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三)信贷投放
  随着农场经营体制的改变,银行面对的是生产队和广大种植户,为此办事处开办了多种信贷种类,重点加大对农机消费贷款和“五户联保”贷款工作力度,对效益好、信誉高的生产队和家庭农场给予重点支持。为农场的经济发展,为实现银企双赢奠定了基础。
                储蓄存款 信贷资金统计表
                   (1996~2005年)
  表1—2                               单位:万元


  
  
  二、中国建设银行宝泉岭专业支行绥滨农场办事处
  1996年,中国建设银行宝泉岭专业支行绥滨农场办事处拥有员工17人,2003年 3月建设银行对内裁员到 9人,其余人员实行工龄一次“买断”,解除公职。2005年10月,中国建设银行宝泉岭专业支行绥滨农场办事处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泉岭支行绥滨分理处。
  建行绥滨分理处主要受理居民储蓄存款,对公存款、公司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电子汇兑以及银行签约和代理基金保险等业务。
  到2005年,储蓄存款额6 500万元,企业存款额8 121万元,公司类贷款 650万元,累计住房贷款82笔、金额410万元。
  历任主任:秦 君、韩立冬、肖 勇、陈树义、李卫国
  三、国税绥农分局
  1994年 9月,全国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黑龙江省绥滨县国家税务局成立,随之黑龙江省绥滨县国家税务局绥滨农场分局成立。分局行政级别为副科级,负责绥滨农场范围内国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一)历任领导:
  1995年 9月至2001年1月,李心富任分局长。
  2001年1月至2001年10月,刘国会任分局长。
  2001年10月至2005年4月,殷兴伦任分局长。
  2005年4月至2005年12月,马相斌任分局长。
  (二)负责征管的税种有: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央级)、利息所得税 (1999年11月1日开征)。
                 税款收入一览表
                 (1996~2005年)
  表1—3


  
  四、绥滨县地税局绥滨农场分局
  绥滨农场地税分局于1994年成立,为绥滨县地方税务局派出机构,副科级单位。
  1996年1月至2001年10月,分局长朱锁滨,编制2人,协税员2人。
  2001年10月至2005年6月,分局长王志军,2001年至2003年编制2人,协税员 1人;2004年至2005年6月编制3人,协税员1人。
  2005年7月至2005年底,分局长朱锁滨,编制3人。
  绥滨农场地税分局的工作任务是负责农场辖区内的地方个税征收管理、入库、划解。主要征收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及教育费附加。10年来由于农场经济持续发展,分局税收连年呈递增趋势,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1996年至1998年连续三年被绥滨县地方税务局评选为“文明分局”。1999年至2000年连续2年被绥滨县地方税务局授予 “文明办税服务厅”。2004年被绥滨县地税局评为“优秀单位”。2005年被绥滨县地税局评为“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征税统计表
                 (1996~2005年)
  表1—4                               单位:万元


 
  五、财政所
  绥滨农场财政所属于绥滨县财政局派驻机构,共有员工 3人。1996~2002年所长王理莉。2003~2004年所长吴晓平。2005年所长陈可亮。
  财政所主要工作是负责征收绥滨农场辖区内的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范围有粮食和薯类作物的收入,经济作物的收入,园艺作物收入,林木收入,水产收入,还有房屋买卖、典当、赠予、义换等。
  2002年税收改制,2003年国家免征(取消)特产税,耕地占用税由农垦系统自收。2004年免征农业税。
               农业税征收情况一览表
                 (1996~2003年)
  表1—5



  物产税1996~2003年共收入20多万元。
  契 税1996~2005年共收入105万元。
  六、邮 局
  绥滨农场邮政支局隶属于绥滨县邮政局,工作人员7人。
  支局局长:郭学希(1996年)
       刘宏智(1997~2005年)
  邮政支局的主要经营业务是信函、包裹邮寄,报刊、杂志订阅投递,特快专递,人民币汇兑、储蓄。兼营集邮和联通手机上卡收费。
  1998年邮政支局在农场主十字路口建起了营业综合楼,办公面积 528平方米,是主路口第一座高楼。支局下设 4条邮路、34个投递点。报刊杂志发行量每年达22万元,开办集邮40余户、50多册。
  1999年10月27日,绥滨县集邮协会、绥滨农场分会第九届邮展在邮局二楼展出。展出作品均是在市级以上邮展中获过奖,包括邮票、邮折、小型张、首日封、纪念封等10余部专辑,500余个品种。
  2005年营业收入90多万元。
  七、阳光保险公司
  阳光保险公司的前身是黑龙江省绥滨农场农业互助保险办公室(风险办),成立于1993年,原在农场计划财务科内,业务管理由计财科负责。
  1995年12月农业风险业务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绥滨县绥滨农场代办处合并,统一划归宝泉岭管理局风险办。1996年12月,付院珍调到宝泉岭风险办,赵平由农场财务科调入风险办主持工作。风险办共有工作人员3人,其中主任1人,业务人员1人,司机1人。
  2005年1月 11日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成立,农场风险办变更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宝泉岭中心支公司绥滨保险社”。经营业务范围主要有农业保险和商业保险。农业保险主要包括种植业保险、奶牛保险、生猪保险、农机具保险、水稻育秧棚保险等;商业保险主要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其他业务。
  1996~2005年这10年期间,共收取农业保险金1 623万元,兑付风险理赔金1 608万元;收取商险保费398万元,给付理赔款369万元。
                 保险费收赔一览表
                  (1996~2005年)
  表1—6                               单位:万元


   
  八、宝泉岭电业局绥农变电所
  宝局绥农变电所位于绥滨农场东北方向两公里处,介于场部和八队之间。始建于1981年,当时由合江电业局设计院设计的变电所设备和厂房主体工程,到1987年秋季全部竣工送电。隶属于宝泉岭电业局管辖。电源线路电压为110千伏。
  1996年郝希成任局长,袁金和任副局长。到2005年赵峰任变电所所长,工作人员共11人。
  变电所供电范围为“二场一县”,即绥滨农场、二九○农场、绥滨县。1997年 110千伏单只电压互感器退出运行。1998~2000年10千伏系统开关阻尼器改进,绥二线CT基础改建、直流屏#2整流装置也进行了改建。对低压屏#2电源进行更新,电度表屏加装了降压补偿仪。2002年修建了花坛、草坪1 600平方米,并铺设水泥地面、更换了塑钢窗。 2004年开始农村电力网改造工程,到2005年改造完成,同时实行了微机化管理。
  这10年来供电稳定,运行安全,年均供电量 2 000万度,完全满足了供电范围内的各项用电需求。
  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滨农场营销服务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大陆目前最大的专业化商业人寿保险公司,其前身是1949年10月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1996年2月从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设出来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999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正式组建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并独家发起成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滨农场营销服务部组建于1996年,第一任经理黄昌敏。2000年由周伟接任。代理人员从2000年的14人增加到2005年的35人。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小儿保险、分红保险及各种附加保险。至今险种增至80余种,涵盖了国内所有最好的寿险险种,所经营的项目覆盖了人的生、老、病、死、残、养老等保险保障范围,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险业务,同时公司为在职员工长期提供养老、医疗、福利保险业务。
  公司实施一级法人体制,截至2005年12月31日,保费收入达到597万元,每年仍在以30%左右的比例递增,占全场市场份额 98%以上。学校、机关、交通、水务、粮食、奶粉厂、各基建队、法院、各私企都在绥滨农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着团体人身意外险,在绥农寿险市场牢牢占据着主导地位。
  2002年,经上级公司审批,保监会批准,为绥滨农场国寿购置办公楼,现拥有 320平方米的上下二层独立、宽敞的办公场所。
  绥滨农场国寿长期以来本着重视员工教育,关注员工的专业要求,多年来在绥农市场上得到好评,1998年被县级公司评为先进营销部荣誉称号。
  十、绥滨农村信用合作社
  (一) 概 况
  绥滨农村信用合作社坐落在绥滨农场中心地带,两层楼营业面积280平方米。2001年6月从绥滨县城内迁移至此,负责农场信贷支农工作和存贷款业务。谷春青任合作社主任。到2005年,谷春青任主任,曹中军任副主任,员工共有20人。
  (二) 存款业务
  信用社以居民储蓄和对公存款为主,本着“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增加知名度,多渠道组织资金,各项存款余额逐年稳步发展。2001年883万元,2002年1 261万元,2003年2 169万元,2004年1 341万元,2005年1 089万元。
  (三) 贷款业务
  贷款是信用社的主要业务,信贷资金来源于信用社储蓄存款、借入资金、其他收入及历年资金积累等。
  贷款对象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的承包户、专业户,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方式分为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近五年贷款投放量逐年增加:
  2001年904万元;
  2002年1 443万元;
  2003年2 421万元;
  2004年3 189万元;
  2005年3 3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