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双层经营体制的巩固与发展
第二节 双层经营体制的巩固与发展
第二节 双层经营体制的巩固与发展
1985年,农场借鉴农村改革经验,全面兴办了职工家庭农场,1987年农场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进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改革试验。到1993年底,圆满完成了一期改革试验任务。1994年开始以建立现代农垦企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二期改革试验,2000年二期改革试验任务结束。经过不断的完善,使“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更加巩固。
大农场作为统一经营层次,从原来的行政管理型转变为经营服务型。职工家庭农场作为分散经营的层次,坚持 “三不、两自、一固定”(农场对土地不垫支、不统营、不弃耕,生产、生活费自理率达到 100%,稳定土地承租关系,土地租赁长期固定不变),土地、农机、核算、盈亏到户,产权明晰,利益直接,机制灵活,从根本上解决了“国家出钱、职工种地”的投资体制和职工吃“大锅饭”的问题。家庭农场真正成为农业生产中经营、投入、利益和风险的主体,并且逐步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2005年,全场家庭农牧场 3 462个,其中有机户家庭农场369个,承租耕地2.3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70%;无机户家庭农场3 093个,承租耕地9 100公顷。
在农业上进一步确立了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土地承包租赁长期不变,土地经营权允许转包、转租或转让,逐步使家庭农场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和企业化,实现了劳动、技术和规模三个效益的有机结合。
土地长期固定,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从1999年开始,农场出台了土地固定10年不变的承包政策,利费水平稳定在三年不变。这一政策增强了职工对农业的投入意识,消除了干一年算一年的想法,克服了土地短期经营行为,职工开始有了长远的土地种植计划,并舍得向土地多投入。第一年,家庭农场就投资5 800万元更新农机具766台(件);向土地投入有机肥,改良土壤有机成份含量;抢农时,提高了标准化作业水平。同时这一政策促使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形成,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有效地解决了土地利用中的矛盾,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推动农业向生产专业化、集约化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到2000年,经营50公顷以上旱田的家庭农场386个,经营10公顷以上水田的家庭农场1 180个。
兴办家庭农场以来,农场始终把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作为巩固和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振兴大农场经济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农场对机关和生产队进行多次改革,精简机构、压缩人员、创办经营性服务公司、发育市场体系建设、改善基础设施等办法,为家庭农场提供生产、销售全过程服务。
由于“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大农场与小农场(家庭农场)互为作用增强,使大、小农场都得到长足发展。2000年与二期改革试验前的1993年相比,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5倍,达到2.4亿元;利税1 020万元,增长1.47倍;粮豆总产16.56万吨,增长 1.6倍;粮豆单产345公斤/亩,增长1.4倍。大农场资产总额达到 2.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达6 515万元,流动资产达 1.6亿元。所有者权益达7 158万元;职工个人资产总额达8 3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达6 581万元;大小农场的资产总额达 3.1亿元,是改革前1993年的2.6倍。全场每个有机户家庭农场平均拥有固定资产达16万元,农田水利建设基本配套,社会化服务体系初具规模。全场人均纯收入4 460元,比1993年增长1.4倍。2005年每百户职工家庭拥有小汽车 3.3台,摩托车28台,电视机125台,洗衣机88台,电冰箱12台,全场职工人均银行储蓄达到6 700元,比1993年增长1倍。
到2005年,农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5005亿元,比1996年的1.9557亿元净增长130%。企业利润1 155万元,人均纯收入9 713元。粮豆总产实现23.02万吨,比1996年的14.13万吨增长63%。常年保持在银行存款2 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已下降到36%,彻底实现了农场财务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发展中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农业与市场对接的问题,即买难、卖难问题;由于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比农产品价格上涨幅度大,农业比较效益低;使得农垦企业社会负担加重,土地利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