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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章 管理体制改革

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章 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绥滨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省农垦总局党委同意,由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办公室批准,绥滨农场于1995年 5月18日组建了农垦绥滨农工商总公司和农垦绥滨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始企业内部政企分开的运作。1995~2005年这10年间农场始终遵循企业内部政企分开改革的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新的管理体制。
  一、规范程序
  划分职能:农场作为北大荒集团总公司的权属企业,主要负责农场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负责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管理和发包经营,负责农场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推进产业化经营。
  社区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农场辖区内的社会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农场党委对农场行使保证监督职能,对社区工作实施领导和指导职能,同时协调社区和农场之间的关系。在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上,进一步明确了农场党委、农场管理机构、社区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在现有机关部门中调整。
  农场管理机构设办公室、生产经营部、计财部和企业管理部。把带有经营性又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畜牧公司、林业局、水利局、农机监理等部门暂时留在农场。
  社区管理机构设社区办公室、社区财务科、武装司法、民政、劳动安全科、建设科、教育科、卫生科和社区经济办。把公安分局、检察室、法庭、中学、小学、幼儿园、医院、广播电视局、居民委员会和生产队居民小组纳入社区管理。系统派驻的工商、土地、交通、社保等按原体制运行,由上级垂直管理,社区负责协调工作。农场党委是农场和社区共设的党委。党委工作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工会、团委和党委办公室。党群机构设在社区,与社区统一财务核算。农场行政领导与社区领导不交叉任职。
  划分资产:把农场的经营性资产划归企业,将农场的公益性资产划归社区。凡社区所属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资产全部分离给社区管理和使用,包括部分闲置资产。农场移交给社区的资产总额 1 164万元。在经费使用上,社区经费采取定项限额方式进行核定。国家拨入的社区经费补贴,由上级财务部门直接拨入社区账户。预算内的开支及经费支出由社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年度支出计划,资金由农场财务部门按月拨付。对规定的社区事业收费,必须按标准收取,不得少收或不收,不得擅自增加国家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社区部门的各种收入 (含预算外资金收入)必须及时上缴社区财务科,由社区财务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健全制度
  农场先后制定了《绥滨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绥滨农场社区财务管理办法》、《绥滨农场社区机关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使社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完善了农场党委会、社区管委会、场长办公会“三会”的议事规则。
  党委会工作由党委书记负责,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文件及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讨论决定农场重大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农场基本建设计划、城镇建设规划、重大维修改造计划;研究确定农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大财务支出、重要物资的购进、重要产品的批量销售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确定农场对外合作项目和重要经济项目及人才、技术引进或技术改造项目;研究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及老干部工作;对基层班子的考核、各级干部的选拔、培养、聘任、解聘、调整及奖惩。
  社区管理委员会是在农场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区管理委员会工作由社区主任全面负责,社区主任、副主任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按分工具体负责。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社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及社区内财务预算、收支计划;研究指导社区经济发展思路、措施,指导非国有经济发展;研究社区部门的机构改革方案,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研究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社区部门人事调整、干部任免意见;研究社区人员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社区的工作事项由社区管理委员会研究解决,社区部门的一般人事调整由社区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社区部门主要领导的调整由社区管理委员会讨论,报农场党委任免。
  场长办公会:农场经济工作和经营管理由场长、副场长和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按分工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研究农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产品销售、利费和各项基金的收缴标准及方法;研究制定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计划及资本运营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基本建设投资及重大维修改造计划、招投标方案;研究决定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合并、撤销及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研究提交党委会讨论的企业行政干部的聘任和解聘意见以及行政、技术干部和职工的培训及对各级企业管理人员的考核、监督办法;研究重大生产技术措施、科研项目引进、技术革新、改造课题及新技术推广;研究企业干部职工劳动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及职工生活福利。
  实行内部政企分开,分离了农场的行政和社会职能。有效地解决了农场场长过多地承担社会责任和矛盾的问题,使企业经营者从繁杂的社会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企业经营管理。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主任,使党委工作由务虚到务实,社区正副主任的工作也转变为实实在在地抓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撤队建区
  2004年2月6日农场撤队建区工作在总局、分局党委的领导下和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始运作撤队建区至2004年3月10日历时一个月时间,顺利完成撤队建区任务。全场共建立9个管理区,下属37个居民组。2005年改为7个管理区,管理人员由原184人精简为144人(其中两名机关副科级干部应聘成为管理区书记兼主任)。转岗分流42人,减少管理费用 108万元(其中减少工资支出 63.2万元)。根据农场实际情况,新成立的管理区设书记兼主任一人;副书记兼工会主席、所在地居民组长一人;会计、农业(农机)技术员、综合统计各一人 (第八、第九管理区由于面积超过65 000亩以上增设综合统计一人)。各管理区平均耕地面积54 736亩,平均人口978人,平均职工人数472人。管理区所属居民组 37个,每个居民组保留居民组长(党支部书记)一人;综合干事一人。
                各管理区作业区人员编制表
  表2—3



  续表2—3



              各管理区作业区管理人员聘任职名单
                   (2004年3月11日)
  表2—4



  续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