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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场机构改革

第四章 机构改革

第一节 农场机构改革



                 第一节 农场机构改革
  1996年 2月,为贯彻落实总局、管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快农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程,根据总局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农场实际对农场的管理机构进行改革。成立了农垦绥滨农工商实业总公司和农垦绥滨社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设置分总公司、党委、社区三大块。
  一、总公司:下设一办、一中心、二局、三部、十大公司:
  一办:总经理办公室。
  一中心:财务结算控制中心。
  二局:水利局、林业局。
  三部:经营管理部、劳动安全部、非国有经济部。
  十大公司:旱田、水田、工业、畜牧、物资、商贸、
  粮贸、种子、劳动服务、生活服务公司。
  总公司的工作机构由机关各有关部门调整组成,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以便于与上级部门取得工作衔接,总公司内部暂保留原有部、办、科的职能与牌子。
  二、党委:下设一办、三部、一委:
  一办:党委办公室。
  三部:党委工作部、群工部、纪检部。
  一委:政法委。
  三、社区:设一办、三部、一中心。
  一办:社区办公室。
  三部:行政管理部、政法工作部、社会事业部。
  一中心:电视通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