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分配制度改革
第二节 分配制度改革
第二节 分配制度改革
1996年,机关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分配方式。年终农场根据年初制定的各项指标,对科室人员进行考核后,结合农场当年的经济效益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
1998年,农场对公司和工、商、运、建、服企业,实行高风险抵押承包,年初由农场核定利润指标,按指标上交费用,企业内部分配自主,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采取不同的分配形式,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管理人员的分配额与所在单位职工分配相挂钩。
2000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教育实行固定一块(占70%)、活化一块(占30%)的分配形式。活化部分与实际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并按考核结果兑现。医院走向市场,农场逐步地减少经费补贴,直至取消补贴。工资分配自主确定,事业单位的后勤工人一律变为企业工人,实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用工制度。
农牧生产队的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由基础收入和目标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基础收入按月发放,目标绩效收入实行千分制考核,到年终依据考核情况兑现目标绩效收入。
2004~2005年,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职务工资(年薪制),职务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责任工资两部分组成。职务工资打破等级工资限制,按职务不同将工资分成若干档次,什么职务拿什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