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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种子公司股份制改革

第三节 种子公司股份制改革



               第三节 种子公司股份制改革
  根据农场的文件精神,种子公司体制改革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4年3月1日~5日)
  一、主要是进行有关股份制改造方面的宣传、引导,做好不在农场的本公司职工的通知工作。
  二、主要发起人李炳祥、李华旭负责召开会议,推举企业筹建委员会和监督负责人。
  三、筹建委员会组织草拟《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案》和企业《章程》等有关材料及其他准备工作。
  四、农场确定原种子公司的转让资产明细,会同认购,发起人依照转让资产明细实行逐项认购资产、股权设置等。
  第二阶段(3月6日~8日)、由发起人开始募集股份,经过 3天的筹集,股金200万元全部认领完毕,其中员工股除了已退养工人和不在农场的3人外,原种子公司职工全部都入了股。
  第三阶段(3月8日~13日),发起人按评估价认购原种子公司国有资产,同时在农场宾馆召开了新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董事会、监事会。李炳祥当选董事长,李华旭当选副董事长、总经理,并发布新公司成立公告。
  第四阶段 (3月13日~25日),将原种子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天成种业有限公司,办理工商注册及经营执照。全公司共50人,200个股份,注册资金200万元。原种子公司干部、职工入股率达 95%以上。产权制度的改革,转换了经营机制,形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