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通运输业改革
第五节 交通运输业改革
第五节 交通运输业改革
交通运输企业截止1996年主要有船队和客运站。农场船队始建于1980年,位于松花江北岸,东距绥滨县6公里。主要设备包括咬吸式挖泥船两艘,锚艇两艘,300吨自动驳船1艘,300吨位油驳轮两艘,拖轮1艘。
船队1996年至1997年实行队长承包经营,自负盈亏。1998年 3月农场对船队所有船只竞价出售。农场所属水路运营退出经营领域。目前船队作为一个行政单位实行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管理着农场所属的14.5公顷耕地、草原和水面。
客运站1996年至1997年实行承包经营,年上缴 2.5万元,客车出售给个人经营,农场保留线路使用权。
1998年实行高风险抵押经营,年上缴25.5万元,抵押金20万元。2000年上半年交通科划归宝泉岭交通局直管,2000年下半年客运站隶属交通科,纳入行业管理。但人员仍归农场管理,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截止2005年末,客运站共管理长途私人客车 7台,从农场往返5个市、局的5条长途线路,即宝泉岭、鹤岗、佳木斯、双鸭山、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