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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建筑业改革

第六节 建筑业改革



                  第六节 建筑业改革
  建筑业主要包括建筑公司、工程一队、工程公司。
  建筑公司为1994年由砖瓦厂、工程三队、木材厂合并而成,1996年公司经理租赁经营。1997年划分成建筑公司和砖瓦厂各自抵押经营。木材厂国有资产(房屋)由农场监管,2001年 7月竞标出售。1997年 8月至2000年原基建队由江苏鼎圣集团高风险抵押经营,年上缴承包金额28万元,抵押金18.7万元。
  2002年农场对建筑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整体出售,原抵押经营者江苏鼎圣集团公司蔡祝祥以27.7万元中标买断,更名为宝泉岭圣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一队为水利施工企业,主要从事堤坝、灌渠及河道整治工程。1996年实行承包经营,年上交10万元。1997年末并入工程公司。
  工程公司为水利施工企业,主要从事桥、涵工程和水利用预制件制造。1996年实行承包经营(1997年兼并工程一队),年上交3.5万元。1998年4月工程公司所有机械、设备、库存材料、产成品等全部竞价出售,工程公司解体。至此,农场所属建筑企业全部退出经营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