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森林病虫害防治
第四节 森林病虫害防治
第四节 森林病虫害防治
每年进行一次森林病虫害调查。1997年利用 4个月时间对全场41个单位进行了普查,发现虫害面积268亩,病害151.3亩,鼠害0.5亩,其中杨树虫害226亩、病害 151.3亩,落叶松虫害31亩、病害76亩,樟子松虫害11亩、病害24亩、鼠害 5亩。主要害虫为卷叶象鼻虫、天幕毛虫、落叶松球蚜。主要病害为杨灰斑病、杨叶锈病、落叶松早期落叶病。松叶锈病通过人工剪除枝条、喷药,基本得以控制,取得良好效果。2005农场成立了病虫害调查小组,调查工作从 4月中下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历时 5个月,共计调查小区41个,采点183个,摸清了常见的几种病虫害的发生规律,为森林病虫害防治提供了基础资料。
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要求,2004年对农场现有森林资源进行了分类区划界定,这是实现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向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转变的重要环节。历时二个月完成了所有区划界定工作。将现有森林资源划分为三种类型:防护林、用材林和特用林。其中用材林面积1 624公顷,防护林2 980公顷,特用林1 026公顷。
2005年完成了2006~2010年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并成功应用了黑龙江省森林经营管理系统。从根本上加强了森林经营管理,为实现数字化林业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