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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种苗基地建设

第五节 种苗基地建设



                 第五节 种苗基地建设
  种苗基地(以下简称苗圃)有管理人员4人,育苗工人20 人。经营采取由林业局安排生产计划,育苗工人负责育苗,林业局回收苗木的生产方式,10年间累计培育杨树苗 614万株,针叶树苗5 649.4万株,垂柳苗 441.9万株,榆树苗53.6万株,花卉苗26.4万株,种条158万株,插穗842万株,云杉大苗0.82万株,绿化大苗59.8万株。到2005年末,繁育各类苗木100种,年可产苗木2 500万株,苗木畅销全省各地。经技术人员历经 16年选种培育的垦绥垂柳大苗远销辽宁、山西、山东等省,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002年由国家投资400万元,农场自筹300万元,对苗圃进行了重点建设,使苗圃面积从原来的 600亩扩建到现在的2 000亩,年产各类苗木2 500万株。2002~2003年两年间,改建办公室、库房550平方米,安装固定喷灌管道2 300米,铺设砂石路面 5公里,并投资60万元建成一个占地面积60亩、有50栋钢架大棚的针叶树育苗基地,年产针叶树1 500万株;投资 70万元建成一座占地2 300平方米,可贮藏苗木2 000万株的温室苗木窖,建成高度为25米的防火瞭望塔1座;建成占地45亩的林木种子植物园,园内收集北方树种100余种、5万多株。
               育苗生产和经营情况一览表
                  (1995~2005年)
  表3—34                          单位:亩 株 万元


  
  续表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