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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渔业

第六节 渔业



                  第六节 渔  业
  一、水产资源
  农场地处三江平原东北边缘,北靠黑龙江,南临松花江。黑龙江流经农场长度21公里,松花江流经农场20公里,境内有蜿蜒河自西向东横穿场区25公里,还有多处沼泽和低洼草塘,渔业资源比较丰富。黑松两江盛产大马哈鱼、雅巴沙、史氏鲟、达式鲟、鲢鳙鱼、鲫鱼、鲤鱼、三花五罗(鳌花、鲫花、鳊花,胡罗、雅罗、同罗、法罗、哲罗),还有颇负盛名的世界最大淡水鱼——鳇鱼。但近些年松花江中、上游城镇污水大量排入江中,致使江水污染较重,渔业资源受到破坏。
  二、淡水养殖与自然捕捞
  从1996年开始,养殖渔业已趋向平稳发展。全场共有中小型养鱼户8户,养殖面积500亩,都是人工修建的鱼池,使用井水强灌强排,水温低,微生物等营养含量少,养殖成本偏高。又因南方活鱼北运占领市场,致使养殖渔业发展停滞,有些七八十年代修建的鱼池已荒废,甚至已改做水稻田。畜牧公司职工侯长忠多年来一直坚持养鱼,他现有鱼塘 120亩,每年春季从南方购买鲢鳙鱼苗,自己也繁殖培育鲤鱼苗种,供自养和销往附近村屯,商品成鱼产量达到亩产800斤,同时还发展了游钓业。
  捕捞渔业:沿黑、松两江有捕鱼网滩10多处,两个鱼墚子,共21条捕鱼船。前些年,每年都能捕到大鳇鱼。2001年,雌鳇鱼价格达到每公斤 900元,一队渔民樊向军捕到一条鳇鱼就收获12万元。到2005年,松花江农场所属江段已很少有人捕鱼,只是黑龙江尚有渔船11条,年平均捕鱼72 000公斤。
  三、渔政管理
  农场渔业行政管理自从建场开始直到1991年一直由绥滨县水产部门管辖。1992年,省水产局在垦区设立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总局、分局和农场相继成立渔政监督管理站,农场渔政站长侯佳兴,负责全场渔政监督管理工作。给渔民核发渔业捕捞和养殖许可证,对渔业船舶进行登记检验,根据《渔业法》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取缔无证捕鱼,打击毒鱼、炸鱼、在禁渔期捕鱼、越境捕鱼等违法行为。保护水产资源和渔民的合法权益。
  1996年渔政与公安边境管理干警共同处理一起在同北岛南侧小河叉里使用农药毒死鱼类事件。1999年 5月,与绥滨县渔政站协同处理、解决了两起农场渔民与乡村渔民的界限纠纷,维护了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保护了渔民的合法权益。直到2005年,渔政工作一直正常运行。
                 畜禽存栏数统计表
                  (1996~2005年)
  表3—36                             单位:头 只



                 畜渔产品产销量统计表
                  (1996~2005年)
  表3—37



  续表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