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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十二章 建筑

第一节 概况


  
                  第一节 概  况
  1996年至1998年建设科与环保科、房产科、城建科合署办公,科长黄少华、副科长董庭友(正科级)。
  1999年到2004年建设科长由董庭友担任,副科长黄少华(正科级)。2002至2004年陆书帮担任副科长。2003年至2005年刘春青任副科长、科长。
  随着小城镇建设的兴起,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1996年至2005年,凡是超过50万元以上的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经过计划部门立项,报上级批准,再经过工程招投标后方能进行建设。
  根据当时的条件和情况,招标工作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公开招标,就是面向垦区内公开向社会各施工企业发示投标邀请函,各施工企业根据邀请函的有关规定来投标。另一种形式邀请招标,就是在一定范围内建设项目单位向三至五个施工企业直接发送邀请函,施工企业根据邀请函的有关规定来投标。场内小于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也遵循以上办法在农场内部实施建设项目招标。
  建设项目招标的目的是降低造价,确保有效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1999年8月 13日,农场将原建筑公司四级施工企业面向社会竞价出售。时任江苏鼎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蔡祝祥以28万元最高报价取得经营权。至此,公有制的建筑企业转成股份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