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管理
第三节 土地管理
第三节 土地管理
一、土地划界
2001年,农场在土地权属、落界换证工作中得到了绥滨县土地局、测绘队的大力支持。经过42天奋战完成了农场与周边村屯的土地权属认界盖章工作,为农场节省资金18万元。2001年9月25日,省人民政府发给农场《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土地纠纷与处理
2000~2003年,共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案件25例,查办私自转让土地案件 7例,维护了国家法规的严肃性,保护了土地的使用权。
三、土地登记与地籍调查
农场根据宝土资发〔2004〕9号文件精神,开展地区地籍调查工作,从2004年8月30日到10月30日,历时两个月,逐单位、逐户的调查土地来龙去脉,确定使用界限,并出具证明书。经登记后,确属无争议的发给土地使用证。
全场共有宗地5 178宗,其中场部住户2 476宗,企业及楼房123宗,居民组住户2 579宗,土地登记和地籍调查结果经分局、总局土地局验收合格,准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