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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物资公司改革
第四节 物资公司改革
第四节 物资公司改革
物资公司1996年至1997年实行承包经营,年固定上缴23万元。1998年至2000年10月实行高风险抵押经营,年固定上缴120万元,经营者抵押金 20万元。2000年10月24日,物资公司由农场清欠办接管,原公司留守人员5人,主要负责库存物资的看管和销售。
2005年 6月,农场将多年积压的库存物资经有关部门鉴定后竞价出售,物资公司原场址通过招商引资改建成大成白酒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