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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监督

第九节 财务监督



                 第九节 财务监督
  农场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一直保持高度警惕,加大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力度,增强防范意识,对财务监督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一、财务监督的方式及时间
  (一)事前控制。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适合本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1997年,农场计财科成立电算中心,设置专职稽核会计 7人,制定稽核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对全场所有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事前逐笔审核,不合法、不全规的业务予以纠正或退回。
  (二)事中控制。参与本企业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
  (三)事后控制。审核检查所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合法性。
  1996~2000年,农场财务部门每年抽调部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财务人员,对全场所有核算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实施会计监督。
  2001年 5月,全场46个核算单位及16个机关科室进行了清理整顿小金库自查,同年又进行了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
  2002年5~6月份,农场开展了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全场共有53个核算单位,自查面达到100%。7月农场抽调法律意识、政治观念和执法水平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进行了复查。
  2003~2005年农场每年都抽调法律意识、政治观念和执法水平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对全场50个核算单位进行了会计法执行情况财务大检查。
  二、财务监督主要内容
  (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产物资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明确。
  (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
  (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农场内部各项控制制度。
  (五)货币资金的收付、审批、审核程序合理规范。
  (六)防盗措施、印章及票据管理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