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新财会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十节 新财会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十节 新财会制度的贯彻实施
1996年6月17日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始实施。
1999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2000年7月1日起,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修订的新《会计法》开始实施。
2001年1月1日起,《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开始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
为适应经济发展对财务信息的管理要求,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国际形势接轨,实行统一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00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并陆续发布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国有企业从2002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推行《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这些制度和办法构成了农业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制度。财企〔2002〕310号文件规定:2005年国有农垦企业将执行新会计制度。
在新旧制度转换过程中,农场在充分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加强领导,结合农场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做好新旧制度接轨的各项工作。
2004年,农场两名财务人员被总局抽调到海南省参加全国农垦系统新会计制度研讨会;农场派人到八一农垦大学学习有关清产核资方面的知识;还组织全场财务人员进行为期四天的新会计制度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了企业内部各项会计控制制度共计28项。
2004年末,农场实施了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清查核实了企业现有资产,特别是对生物性资产、社会性资产进行了合理的划分。同时,按新制度及上级规定要求对账表进行了调整。
通过一年实践,全场新会计制度实施顺利、规范,已步入新会计制度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