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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统计工作

第十四节 统计工作



                 第十四节 统计工作
  1996年后,农场统计工作一直沿袭以前年度工作方式,上对管局编报月报、季报、国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年报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国家统计调查。根据综合统计数字为农场财务核算和农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对下负责对基层单位统计人员的培训、考核、聘任。
  基层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人口、职工、机车、耕地、畜牧等台账,报告农情进度和播种面积、产量、灾情调查报告,编制月报、季报以及国民经济基本统计年报等。统计人员严格遵守《统计法》,不虚报、瞒报、漏报统计资料,做到实事求是。对上为领导进行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对下为基层群众服好务。
  2001年,农场对统计工作进行了改革,实行统计委派制,统计兼任出纳职责。全场统计人员经考试考核择优聘任,由计财科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千分制”,把统计日常工作细化,制定考核标准,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定期报表、年终报表、在岗在位情况及在基层单位的工作表现分半年和年终两次定期考核,按年终考核结果计发工资。实行末尾淘汰制,每年度终了排名后三位的统计人员调离统计岗位。通过统计委派制,加强了统计队伍管理,提高了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统计工作有了较大的改观。
  2001年8月,总局举办统计上岗证培训,全场在岗无证人员9人全部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上岗资格,全场统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2002年 8月农场62名持上岗证统计人员参加了总局在佳木斯举办的统计人员继续再教育培训班,全部通过考试完成继续再教育培训。
  2002年,农场抽调 4名有经验、能力强的统计人员,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并通过省及总局主管部门验收,取得总局级先进单位称号。
  2003年,农场在 3月份采取考试加考核的方式对基层单位统计人员进行重新聘任,考试内容包括统计、农业和农机基础知识,聘任职位是统计兼农业技术员。
  2004年初,农场撤队建区,全场37个生产队合并成 9个管理区,管理区配备统计人员11人,居民组统计工作由核算员兼任。统计报表从管理区起报,数据来源于居民组核算员上报管理区的基层报表,由管理区综合统计汇总上报农场。
  1996~2005年,统计人员培训采取每年不定期以会代训的方式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主要针对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内容进行培训,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统计人员全部参加上岗培训,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总局举办的统计人员继续再教育培训。
  截止2005年末,全场在岗统计人员共计17人,农场综合统计 1人,管理区统计11人,场直单位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