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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刚性预算管理

第十五节 刚性预算管理



                第十五节 刚性预算管理
  1996~2001年,为压缩各单位费用支出,农场对机关各部门、场直各单位及各生产队的费用支出实行了限额管理,即年初一次性核死,超支不补,结余指标留用的管理办法,每年年初以农场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单位经费限额。在限额中不可控制性开支不得调剂使用,可控性指标数额在可控性指标总额内可以调剂使用。机关内部领导及各部门全部实行单独核算,并列入机关考核指标范围内,年终按考核结果兑现奖罚。
  2002年开始至2005年,农场实行财务刚性预算管理。2002年下发了《绥滨农场财务刚性预算管理办法》。总的原则是:“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刚性预算、包干管理、卡式报销、超支自负、事前请示、事后不批。”每年年初,经过反复认真的编制、审查、修订,制定下发刚性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及计划指标。指标确定后,农场分别与各预算部门签定财务刚性预算管理目标责任状。先定标后定人,用合同卡住指标,认可指标者可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不签责任状的视为自动离岗。从而使刚性预算真正刚性化管理。
  在预算执行控制保证措施方面,实行财务刚性预算管理经济责任保证金制度,并签订了刚性预算管理责任状,同每个工作人员的工资挂钩,年终超预算的扣减 20%责任工资。十年来,除极特殊原因外,没有一个单位和部门经费支出超预算指标。
  实行预算执行公开制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透明化办公,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公示。制作刚性预算执行情况图板上墙公布,包括场领导、机关各科室、场直单位及各管理区、居民组。每月对其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支出的计划完成程度上墙公布,同时在农场场务公开栏中向全场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使违纪现象大大减少。
  2004年底,根据《宝泉岭分局农业企业货币资金集中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农场实行了货币集中管理,收支两条线。分别在农行、建行设立了两个缴存款专户,撤销了包括社区财务科、粮食科、林业局在内的 8个银行账户,保留了农行、建行两个基本结算账户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站、农业综合开发、住房公积金、基本建设、工会等8个专项银行账户。
  在执行过程中,农场按分局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绥滨农场货币资金集中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除专项资金外,所有货币资金收入统一存入农场缴存款专户(分局直接划转),不得坐收坐支。各单位按月上报资金使用计划, 农场计财科承担资金使用、调度、管理职能。定期汇总农场资金使用计划,上报拨付资金申请表,经分局批复及划拨款项,农场按批复安排使用各项货币支出,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及货币预算使用资金。
  2005年,根据分局推行领导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农场认真抓好落实,多次开会研究、测算,拟定了《绥滨农场推行领导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分局纪委和计财处,方案中确定了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内容、时间、方法和要求,成立了领导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根据分局下达的《农场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最高限额》,分解落实了农场副场以上领导职务消费货币化各项限额。拟定了农场机关科室消费支出项目限额,按照科室工作需要和事权原则拉开档次,规定了交通费、通信费、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的具体改革办法。逐人逐部门落实经费指标共计 170.5万元,年终实际支出17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