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十七节 社区财务管理

第十七节 社区财务管理



               第十七节 社区财务管理
  一、概 况
  2001年 9月农场按照总局党委、总局《关于推进农场内部政企分开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实行了政企分开,把农场内部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从农场分离出来,成立了社区组织机构,包括社区办公室、社区财务科等科室,社区财务科与农场计财科实行两套账管理,社区财务科分管社区所属农场社区领导、机关科室、公安政法、文教卫生、广播电视、居民委等单位的财务收支核算,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及社区综合统计等工作。
  社区与农场财务分离时间经2000年企业财务决算报告为依据,从2001年1月1日起将账目正式分开。
  2001年1月1日起发生的上级补贴、收入和经费支出,按实际发生额转入社区,工资按人员将1~7月份实际发生额转入。
  经费划分能直接转入社区的按1~7月份实际发生额转入116万元,兼职人员按比例分配。
  移交资产总额账内1 160万元,净值 854万元,账外固定资产284万元,流动资产及低值易耗品26万元,其他应收款37万元,其他应付款68.5万元。
  为了加强社区的财务管理,建立独立的财务指标体系,根据总局的文件要求,分开后的社区财务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社区财务科制定了《绥滨农场社区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基本路线和工作重点,分开后的社区财务核算,必须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行对经济活动全方位、全过程核算和监控的会计核算体制,从严管理财务,开创社区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财务管理体制
  (一)根据全面电算化的有关要求,社区同企业一样实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与两级并存的财务管理体制,由社区财务科统一微机记账。
  (二)社区财务科负责社区财务的预算编制,反映预算执行,收支核算必须严格服从预算管理的要求,由社区财务科进行业务稽核,实行财务支出的事前监督和控制,有效制止违纪违规行为。
  (三)社区财务科实行统一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进行筹集、调配使用资金。社区范畴内的单位直接与社区计财科往来业务核算(转账和收支结算),统一对有关部门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四)严格审批制度,坚持实行各级财务一支笔制度。
  (五)固定资产管理,与企业不同的是单价标准价值在 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标准价值在 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账内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使用保管单位责任到人,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等变动业务。
  (六)现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对无合法凭证、无合规手续的不予办理支付业务,不准白条报销、套取现金。
  三、财务基础工作的管理
  (一)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对外取得的发票和原始凭证,对手续不完备、内容填写不全 (摘要、单位、数量、金额、收款人等)、有涂改、无公章的票据财务人员不予受理。
  (二)对外取得的发票,在列入费用时,必须有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
  四、财务公开化工作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与实行监督的相结合,增强财务工作公开化,施行如下措施:
  (一)建立财务公开化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公开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用途。
  (三)无账外行为和因财务事项上访的事件发生。
                  社区费用支出情况表
                   (1996~2005年)
  表4—10                              单位:万元



               社区政策性 社会性支出情况表
                   (1996~2005年)
  表4—11                              单位:万元



                 历年预算外资金专储情况表
                   (1996~2005年)
  表4—12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