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专项审计
第六节 专项审计
第六节 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主要是根据农场领导提请和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项审计与调查,澄清事实,搞好反馈,解除疑问,对存在有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999年,对审计科在1997年收取二十九队陆相立账面款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原审计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2000年,对二十五队大马力拖拉机遗留问题进行了审计。对生产队公益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36个单位,审计金额24.3万元。对场直单位工资总额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14个单位。对二十九队队长交接遗留问题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8.3万元。
2002年,参加由分局纪委、公安局和农场纪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隆华公司职工举报原管理人员有关问题进行了审计。对农技中心2000年度经营盈亏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27万元。对二十六队原队长任职期间遗留问题进行了审计。对科研班1998年至1999年经营亏损进行了审计。对三十六队农产品盘亏及离职管理人员所交风险金等问题进行了审计。对团委、组织部的团费、党费收支进行了审计。
2002年,根据农场指令,会同纪委、计财科组成审计组,对34个场直单位及有关部门账外收支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金额115万元。共查出账外资金29.6万元。
2003年,根据分局和农场指令对2000年至2002年度奶牛养殖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查清了农场畜牧业发展现状,为农场决策提供了依据。
2005年,根据农场指令对2004年种子公司转制后的合同执行情况、债权债务清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