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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安全管理

第五节 安全管理



                   第五节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主要围绕适应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发展总体目标需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一、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根据安全目标管理具有目的性(预防事故)、分权性(逐层分解)、民主性(公众参与)的特点,十年期间,农场每年年初与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60余份;农机、交警、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行业安全要求分别签订行业安全责任状。自1999年起印发《绥滨农场落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绥滨农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自2005年开始规范落实《绥滨农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责任制度》。同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监督落实安全管理六项制度,即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制度、“三同时”审报制度、安全检查列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评价制度。
  二、加强“双基”工作建设
  2004年 3月,分局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加强“双基”工作建设,即:加强基层、安全基础工作建设。农场的主体是农业生产,农机工作是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农场选择以农机安全基础工作为突破口,加大了农机安全教育培训、事故管理、田查路检、农机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同时,重视对农场招商引资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帮助经营单位整章建制,使其成为安全健康、稳步发展的企业。
  三、各类事故控制指标
  (一)职工因工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零点六三以下。根据农场职工总数(签订劳动合同数)计算,此项指标为零指标(分局考核一票否决指标);
  (二)职工因工重伤事故起数控制在2起以下,重伤人数控制在2人以下;
  (三)道路、水上交通、渔业生产死亡事故的死亡(非因工)人数控制在1人以下;
  (四)食物中毒控制在1次10人以下,且无人员伤亡、伤残、及后遗症(学校、幼儿园、医院住院患者、宾馆、老年公寓、驻场施工人员为重点监控区);
  (五)火灾事故死亡、重伤人数均为零指标;
  (六)森林火灾事故,其过火面积控制在5公顷以下。
  为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尽量减少事故损失,农场编制了《绥滨农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0年间,安全专项治理主要措施有:农机安全以清理黑车,加大牌、证办理力度和规范农机安全标准化管理为主;建筑安全以加大项目“三同时”审核力度、重大危房隐患治理及规范各施工组织资质审核为主;危险化学品安全主要加大安全评价、安全许可认证及规范物品进、销、存安全管理环节的力度;道路安全主要加大“三无”车辆治理力度,落实道路安全管理、司机培训教育、学生专用车等项安全预防措施;公共安全(人员聚集场所)加大消防监督、安全用电及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