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重大事故
第七节 重大事故
第七节 重大事故
1999年8月7日15:30分,农场通信站夏攀驾驶BJ—212型吉普车去江滨农场途中,行至福兴乡与三队中段,由于超速转弯行驶将车撞在路边大树上,造成同车的谢军当即死亡,夏攀本人也身受重伤。
2000年6月3日17时,第五生产队统计曲永宝与本队其他人到二连吃饭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场部,车行至二连南 970米处,由于速度快、路面选择不当、无证驾驶,自行摔倒,造成颅骨骨折,重度脑挫裂伤,当即死亡。
2003年6月9日12时许,第四生产队职工韩世富驾驶BY—354型轮式拖拉机配带1.8米旋耕机在 7号地旋地作业。午饭后,韩驾驶机车转移地号时,机车超过地畛直奔东侧壕沟,翻入沟底将其砸伤致死。事故原因:无证驾驶,疲劳作业,饭后大脑乏氧昏睡,无意识状态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