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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养老保险

第二节 养老保险



                   第二节 养老保险
  一、养老金的收缴
  养老金的收缴一直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执行,每年由上级按企业年初工资额和职工人数下发收缴计划。企业原则上按照企业工资额的 20%缴纳,固定工个人从1994年开始按本人工资额的2%缴纳,合同工从参加工作之日起按本人工资额的3%缴纳。以后每两年递增一个百分点,直至达到8%。2004年7月1日以前个人账户为11%,2004年7月 1日以后企业不再为个人账户进行匹配。由于农场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企业上缴养老金和失业金从未出现过拖欠现象,职工参保率也确保历年都是百分之百。
  2002年以后社保系统实行了垂直管理。五个险种确定为一个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缴费情况及参保率统计表
                   (1996~2005年)
  表4—17                             单位:人 元


  
  积极扩大参保覆盖面。由于农场从1997年以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总数急剧增加,最多时终止数目达 3 400余人。所以这部分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到农场的改革成果和社会的稳定。积极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是伴随改革形势的发展而促使社保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难题。所以从1997年开始,尤其是2001年以后更是加大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大集巿、代办员办学习班、发放宣传单、直至面对面进行宣传扩面工作。动员吸纳个体人员参保,使这部分人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养老和医疗关系得到了延续。享受到了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待遇。解除了他们下岗失业后的后顾之忧。到2005年底已有14人按个体参保退休,及时领取养老金。
                 个体参保人员情况统计表
                   (1996~2005年)
  表4—18                             单位:人 元


  
  二、养老金的发放
  1996~2005年10年间,农场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上从不打折扣。始终能保证养老金的按月足额发放。不差一人,不差一分。2003年初,由于粮食卖不出去,农场资金十分紧张,机关干部带头两个月没领工资,同时积极采取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一分不差地将社会保险费如期上缴到位,从而保证了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按时发放。在发放方式上,2001年之前由社保局发放,各单位会计代发。2001年部分单位开始实行社会化发放。2002年以后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
  为保证养老金的安全使用,不发生冒领现象,在2003年之前每年进行两次生存调查,要求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年邮寄两次生存照片,建立生存档案。2004年之后,随着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建立了指纹数据库,采用指纹比对方法每年进行一次生存调查。对信息未及时反馈的暂停发养老金。从根本上杜绝了养老金的虚报冒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