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组织发展 第二节 组织发展
1996~2002年,党的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科技文化素质明显提高,队伍结构趋向合理。平均每年发展党员50人以上,其中35岁以下的占一半,工人比例为 4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比例超过50%。2000年,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农场率先在全省实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从2003年起,鹤岗市委组织部开始对发展党员实行宏观调控,同时,扩大知识分子、妇女、35岁以下优秀青年占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 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的方针, 既注重发展党员质量,又合理改善发展党员结构, 提高发展党员文化层次。2003~2004年共发展党员40名,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0%,女党员占30%,35岁以下优秀青年占80%。
2005年,继续完善发展党员各项制度,实行“六不发展”制度,即不经培训不发展、培养不到一年不发展、违反《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发展、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发展、有农场挂账不发展、不经公示不发展,并征求财务、审计及纪委部门的意见。
发展党员情况表
(1996~2005年)
表5—5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