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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政工职称

第四节 政工职称



                   第四节 政工职称
  1992年起,农场开始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定,根据学历、从事政工年限、理论研究成果等要求,每年评定一次。标准是: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每次晋升年限为 4年,政工师到高级政工师晋升年限为 5年,学历要求政工员为中专以上学历;助理政工师为专科以上学历,论文若干;政工师为大专以上学历,总局级论文1篇、省级论文2篇;高级政工师为本科以上学历,正科级以上干部,总局级论文2篇、省级论文3篇。1998年以后,政工师级以上职称晋升进行培训考试和外语考试。
  到2005年,全场晋升教授级高级政工师1人,高级政工师6人,政工师24人,助理政工师32人,政工员19人。
                 政工专业人员职称情况统计表
                   (1996~2005年)
  表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