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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三节 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三节 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农场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基层单位每年 4月底前召开一次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并且都建立了民主议事会、生产管理委员会、职工监督委员会等民主管理组织。同时在农场机关,各基层单位都设立了场务、队务公开栏,凡是职工群众关注的问题都要及时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996年开始,农场还全面实行了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制度,使企业民主管理走向了法制化轨道。到2005年,全场集体合同签订率达100%,集体合同履行率达到100%。从1996年到2005年,全场共收到职工合理化建议和各种提案1 500件,被采用1 200多件,为农场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 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