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文秘

第三节 文秘



                  第三节 文  秘
  文秘工作主要是负责对公文的处理,包括对文件的审核、打印、下发、上报,党政班子会议记录、重要文件的起草、信息上报、重要材料撰写等工作,并负责上级和农场重大方针、政策的督办落实。公文工作按照制发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结合农场的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抓好制发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每年共起草、审核、印发各类文件 180余份,其中上呈文40余份、农场文件 140余份,到2005年对上文件的传阅实现了微机化。每年通过农场通讯科传真共接收上级电传360余份;通过绥滨县邮局接收纪要10余份。上级来件传阅领导和部门700余人次,没有出现因为文件起草、传阅延误而影响工作,文件文字差错率在万分之三以下。
  1997年后,农场各科室实行办公现代化,逐步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等,文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秘书一般情况下是兼职党办主任、副主任或办公室副主任。1996~2005年历任党委秘书:王金年、陆继新、李建筑、徐焕斌、段正奇、陆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