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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龙江展馆
第九节 行政拘留所
第九节 行政拘留所
第九节 行政拘留所
监所面积95平方米,放风面积 720平方米,监所能通风、有铁护栏、具有采光面的窗户。在拘留安全管理措施、学习教育措施、卫生管理措施、劳动管理措施上均按照上级部门实施。
1997年,分局根据“三所合一”任务量加大的实际情况,重新完善了拘留所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看守警的岗位职责,10年共看押372人,未发生一起自杀、脱逃和自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