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法委
第二节 政法委
第二节 政法委
农场政法工作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维护政治的稳定,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打击、管理、服务、教育、普法等专项职能。政法委书记由农场党委副书记兼任,公安局教导员任政法委副书记,政法委下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一般由政法委副书记兼任。
历任政法委书记:1996~1997年 王立明
1998~2004年 韩兆琪
2005年 南 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1996~1999年 王凤祥
2000~2005年 邢 发
几年来,政法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结合不同特点和形势积极开展各项执法活动,为农场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经济环境。1996~2000年按照中央部署采取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措施,在全场开展了“五无”单位创建活动,期间全场有23个基层单位被农场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农场连续 3年被分局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农场称号。
2001年,政法委全面落实了中央五部委的《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建立了场领导抓综治工作实绩考核档案,对领导干部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详实地填写了考核材料,强化了农场党政领导主抓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003年,对商店、财会室等重点要害单位和要害部位全部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并落实了铁门、铁护栏、明暗两把锁,对易燃易爆物品和贵重药品,全部设有专人看管,减少了金柜被盗等恶性案件的发生。根据农场把发展养殖业作为支柱产业后,个别养殖户中存在重效益、轻防范的实际情况,为尽可能减少牲畜被盗现象发生,逐队逐户为养殖户安装报警器 217台,安装率100%,较好地发挥了人、技、物、犬联防作用。
2004年,农场在开展平安小区创建活动中,第一批实现达标的单位就有6个(第一管理区、第二管理区、第三管理区、第九管理区、学校、街道办)。
2005年,在农场精神文明会议上,农场与各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达到了100%。各基层单位与各家庭户逐一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6834份。为保证责任状的落实到位,农场还配套建立了督察考核办法,出台了综治“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具体规定,从机制上保证了领导责任制的贯彻落实。